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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員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方法與技巧
一、收到被放置爆炸物品信息時的處理
l、得知被放置爆炸物品,或者接到揚言爆炸的恐嚇電話時,要保持鎮靜,認真記錄,同時以最快速度報告高層管理者,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。
2、由管理處經理負責立即成立防爆炸指揮部。增派保安員,加強出入口管理,對于陌生或形迹可疑人員嚴加防範,認真核對證件及攜帶物品。
3、立即通知各門崗,檢查車庫是否有遺失物,並加強巡邏,發現無主物品不要隨便碰觸,立即上報,並報公安機關,請求協助。
4、確定確有爆炸物品時,立即疏散人員,同時請求公安機關協助處理。
二、發生爆炸事件時的緊急處理
l、值班人員接到發生爆炸報告後,立即趕到現場,確認後立即向公司最高領導層報告,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如引起火災即刻報119火警;如有人員傷亡,立即向120急救中心呼救,並派人迎候公安、消防、急救部fJ的車輛、人員,引導其進入現場。
2、立即成立臨時指揮部,由物業管理公司最高當值、工程部、物業部人員組成。
3、工程人員迅速切斷必要電源,保安員組織疏散爆炸現場附近的客戶,並在距爆炸中心30m處沒警戒線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,同時,組織保安及物業助理在公共區域巡視,檢查是杏還有可疑爆炸物。
4、消防監控中心高度戒備,監視有無火災等可疑情況,各在崗員工也要堅守崗位,密切注意有無可疑情況。
5、工程部負責提供樓層平面圖,供公安人員破案時使用。
三、接到停電、停水通知後的處理
l、接到停電、停水通知後,張貼通知,告知全體用戶,請用戶配合關閉室內各種電器設備(照明除外)。
2、准備充足的照明工具,保安員及物業管理員逐層檢查備用照明的配備情況,保證停電後照明系統正常啓用。
3、工程部負責後備電源啓動的具體操作工作。
4、物業部最高當值人員對各部門的准備工作做統籌安排及最後確認後,通知各部門准備轉電。
5、市電轉爲備用發電。正式轉電前,要檢查低壓電房,確認設備及人員准備就緒;在監控室查看客戶乘電梯情況,在確認無人乘梯情況下,通知工程部停梯,再通知低壓電房開始轉電,轉電工作完成後,最高當值人員通知工程部開梯。供電轉入正常後,最高當值仍要在監控室觀察電梯運行情況,在正常進行半小時後方可離開。備用發電轉爲市電程序。
6、保安員加緊巡邏,防止盜竊、火災等事件發生。同時,在大堂加派人員,加強進入大廈人員的登記工作。
7、接到停水通知後,工程人員將蓄水池的水注滿。
四、煤氣泄露的處理
1、發現煤氕泄露,不准在現場使用對i井機,嚴禁按門鈴、打電話,或使用易引發火花的其他工具。
2、所有能打開的窗戶輕輕推開,疏散氣體。
3、通知隊友或設備工迅速關閉煤氣總閥。
4、敲門呼喚業主,若業主無應答,在感覺氣味疏淡時(或帶上防毒面具),在保汪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由隔壁的窗戶爬入或破門入內救人。
5、發現有人昏迷,應及時搶救,盡快護送中毒者到就近醫院。,
6、告知上級領導到場,通知煤氣公司負責人到場。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,了解情況。
五、遇犯罪分子偷盜或搶劫處置方法
1、接報後迅速趕往發案現場,保持鎮靜,發出信號,召集附近的保安員和群衆支援。
2、訪問目擊群衆,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。向目擊者問清劫匪人數、年齡、性別、面型、發式、衣著等明顯特征、逃跑的方向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。
3、如劫匪逃離現場,邊追邊用對講機說明罪犯逃離方向並向其他隊員及保安部(保安中隊)報告。
4、發現罪犯在逃,應大聲呼叫路面群衆協助予以阻攔。
5、如罪犯坐車逃走的,可攔截機動車輛追堵或向“110”報警,或向派出所報警。
6、做好自身防範工作,既要制止罪犯,又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,應多人或多帶人圍堵。
7、有固定現場的,耍保護好現場,沒有固定現場的,保存好犯罪分子遺留的物品,特別是作案工具,要避免破壞指紋痕迹,劫匪遺留的作案工具、凶器等不要用手觸摸,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。
8、事主或在場群衆如有受傷,要立即截車送醫院搶救,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。陪同事主一起到派出所報案。
六、遇醉酒人員的處理
l、執勤期間,對認識的醉酒人員在崗上糾纏時應好言相勸,讓其離開保安目標區域;必要時通知其家屬或者單位,由他們領回,或采取監護措施;對不認識的醉酒人員應相機行事,不要與其爭吵論理。
2、發現醉酒人員闖入公共場所大發酒瘋,打人罵人、毀壞公私財物,甚至調戲婦女的,應立即報警由民警前來處理。
3、醉酒人員在崗上不聽約束,謾罵值班員或行人,引來群衆圍觀的,妨礙交通和治安秩序,應及時報告派出所,強行將其約束到酒醒。
七、哄搶財物的處理
1、出現群衆集體哄搶事件,應大聲說明哄搶國家、集體或個人財産是侵犯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爲,告訴現場群衆不要盲目受騙上當。
2、迅速將發生群衆哄搶事件的時間、地點、參與人數等,具體情況報告當地公安機關。
3、向公安機關提供帶頭哄搶的人員和被哄搶物資的情況,同時協助公安機關清點現場物資,弄清哄搶損失的財物。
八、聚衆打架鬥毆的處理
l、勸阻鬥毆雙方離開現場,勸散圍觀人群和收繳打鬥用的凶器,如能確認屬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犯罪行爲,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爲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2、警惕、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,進行破壞活動或偷竊活動。
3、雙方不聽制止,事態繼續發展,場面難以控制,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,如有重傷者送醫院搶救。
4、協助公安機關勘查打鬥現場,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,辨認爲首分子。
九、一般糾紛的處理
l、及時勸止,並向上級或辦公室報告。
2、仔細詢問雙方,弄清情況。向雙方當事人詢問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經過,並了解在場其他人員,分清是非。
3、說服教育,疏導調解,也可單獨疏導,認爲矛盾不大,可進行全面公開調解。
4、召集雙方當事人開調解會,講明調解的內容和目的,提出調解糾紛的見解和看法。征求當事人意見進行討論,爭取互諒互讓。如雙方意見一致,即履行調解協議書,雙方簽字。
5、若雙方調解無效,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十、高空抛物的處理
l、發現有高空抛物現象,應迅速辨認抛物方向、樓層號碼、位置,並立即向保安部或管理處報告,並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(證物),如所抛的物品砸壞公共設施、車輛等,應用線圈圍起來,並拍照存證。
2、如出現傷(亡)者,應立即協助將傷員送就近醫院並立即報警。封鎖樓梯口,等公安機關派員調查。
十一、台風暴雨、水浸的處理
在台風暴雨來臨之前:
1、張貼警示通告,,提醒各廠家、業主、住戶,各單位進出員工做好防範工作。
2、檢查樓宇立面、通知聯絡各住戶關好窗戶,搬離放在陽台上的花盆、雜物。檢查各天台、樓頂、地面排水溝,發現堵塞,及耐通知水工組、清潔工予以疏通。
3、搬離或固定地面、天台、樓頂易被台風吹走、吹倒的物品。
4、將樓字四周停泊的車輛及時疏導至車輛空曠地帶。
5、瀕危建築及時配合管理處給予加固,對一些不穩的道路標識牌予以加固。
6、通知保安員備好雨具,對保安員執勤用具、對講機、道閘開關等予以保護,以防淋雨損壞。
在台風暴雨襲擊時:
1、通知所有保安員注意安全,巡邏保安員不要站在樓宇下;如需要戶外作業時戴好頭盔。
2、提醒過往的業主、小區員工注意安全,勿在戶外逗留。
3、對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,必要時用繩子拉開警戒線。
4、嚴密監視,嚴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。
5、台風過後,組織人員檢查公共設施損毀情況並做好統計,清理垃圾。
水浸的處理:
l、組織搶險突擊隊,負責裝填運送沙包。
2、及時通知業主儲備食用水。
3、在地庫出入口處堵成沙包牆並派人看護,保護一切因水浸後易遭破壞的重要公共設施,如電梯、電箱等電力系統。
4、發現有水浸入電梯井、強弱電井,應及時通知電梯工和電工關閉電梯、切斷電源,處理電井房水浸問題。
5、水浸過後,搬離所有沙包,打掃衛生。
十二、救助電梯被困人員的處理程序
1、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保安員巡查發現困梯,立即報告當值班長和值班領導,同肘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、電梯編號、停留的樓層通知維修部(通知維修部時必需詢問對方姓名及告知有人被困),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維修人員協調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。
2、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,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,做好解釋安慰工作。
3、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,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。
4、被困者救出後,詢問是否有不適,是否需要幫助等,提供姓名、地址、聯系電話及到本大廈的原因,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離去,則記錄在案。
5、值班領導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,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。